近两年,我体育运动学校校教学规模将不断成倍扩大,学生人数将逐年上升,体育运动学校教师在教学第一线承担着较大的教学工作任务。根据学校关于稳定规模,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要求,为严格教学秩序,加强教研室教师的教学常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特作出如下规定:
一、全体教师确实树立教学为中心的思想,树立积极、主动、热情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在教学中想学生之所想、急学生之所急,稳定教学秩序,积极创造良好的教学氛围,为学校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教师严格按照武汉体育学院《教学工作基本规范》和《教学事故界定与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教学任务,如有违反规定者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教师更换教学地点、调、换课灯要提前与教研室领导取得联系,以免发生漏课事件。教学中,个人不得任意调课、停课或无故不上课,中午、晚上及周末课程尤其要注意,如发现将加重处理。
四、教师上课至少要提前5分钟到任课课堂,课前要认真备课,认真钻研教材。不得迟到、早退。教学中要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上课。术科教师要保证理论课的教学时数,优化理论课教学内容,真正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五、教研室领导班子要及时了解本教研室教师教学情况,收集、整理教师教学业务档案,积极开展学生评教活动。教研室班子保证每周看课至少一次,并做好记录;学校领导将对教研室班子看、听课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六、实行违反教学常规责任制追究,如有教研室教师违反教学常规或出现教学事故将追究教研室班子责任。
体育运动学校
2014年5月